| [目录] [模块] [上一节] [下一节] |
通过〖项目管理〗→〖合同管理〗→〖工作量填报〗,打开“工作量填报”窗口。如下图:
如果在工程项目中,用户填写了“要求分包结算以报量为准”这个字段,且选择了“是”,则项目上的施工员必须定期(可以按天,周,月等)填报分包商的施工完成量,以此作为跟分包商的结算依据。因此在进行分包结算之前,必须要填写分包工作量单据,如果用户选择了“否”,则可以不用填写分包工作量单据。

打开工作量填报后,进入分包工作量量填报单:
1、点击右上角的
按钮,新建一张工作量填报单,录入工程项目、分包商信息。然后点击
按钮,保存单据信息。
2、保存完毕,当需要再次修改工作量填报信息时,点击右上角的
按钮,则当前工作量填报处于可编辑状态,可进行修改。
3、若修改或编辑内容有误,不想保存,可点击右上角的
按钮,进行取消操作。
4、草稿状态的单据可以进行删除,可点击右上角的
按钮,删除整张单据。
5、点击工作量填报明细表中的【新增】按钮,在分包合同列,点开下拉框,在所需的分包合同信息的选择框前打勾,软件自动将合同合同单号、分包类型、摘要、单位、合同数量、合同单价、合同金额、完成总量带过来,填写本次完成量(默认为未完成量)。
6、编辑完成,点击左边的
按钮进行保存。
7、若要修改和删除该条记录,点击左边的
按钮和
按钮。
导入分包合同及变更数据:只有草稿状态的单据才可引入分包合同及变更的数据。
1、点击工作量填报单表中的
按钮,进入到如下页面:

2、在所需的分包合同信息的选择框前打勾
3、点击【选定】按钮,软件自动将合同合同单号、分包类型、摘要、单位、合同数量、合同单价、合同金额、完成总量带过来,填写本次完成量(默认为未完成量)。
4、如果没有找到自己想要填报的合同单据,可以点击【取消】按钮,便返回到工作量填报单页面。
1、工作量单填写完成后,确认无误,便可点击【完成制单】按钮,单据状态变为已制单。
2、点击【完成审单】,单据状态变为已审单,用户便不可以在修改此单据,只有已审单的工作量填报才可被分包结算单引用进行结算。
| 相关主题: |
|